在網絡直播購物中,經營者常以“保真”“假一賠十”等承諾吸引消費者。然而,當商品不符承諾時,消費者權益該如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近期發布的典型案例給出了答案:法院判令經營者承擔高于法定標準的“假一賠十”責任,嚴厲打擊直播營銷中的欺詐行為。
相較于傳統線下消費,網絡消費流量大、勢頭猛,但消費者難以現場體驗商品,決策易受影響,消費后也易生糾紛。這要求網絡消費環境必須更加透明、誠信。
為此,法院通過司法判決,為消費者權益兜底,警示經營者需信守承諾,不可虛假宣傳。同時,也提醒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時要保持警惕,理性消費,共同營造一個健康、有序的網絡消費環境。
天眼查專業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我國現存在業、存續狀態的直播電商相關企業超35.9萬家。其中,2025年截至目前新增注冊相關企業約5.8萬余家,從企業注冊數量趨勢來看,近五年間,直播電商相關企業的注冊數量呈現出逐年增長的態勢,并在2024年達到頂峰。
從區域分布來看,廣東省、四川省、浙江省直播電商相關企業數量位居前列,分別為超5.3萬余家、2.7萬余家和2.6萬余家。
此外,通過天眼查天眼風險和深度風險來看,涉及司法案件的中藥相關企業約占總數的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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