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更好地滿足職工合理住房需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1.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符合提取條件的,提取資金按月轉入職工銀行儲蓄賬戶。
二,撫養未成年子女及兩個以上子女的本市繳存職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家庭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在本市統一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20%撫養兩個或兩個以上未成年子女是指撫養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個子女未成年
三,本市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家庭住房,應支付不低于房屋交易價格40%的首付款。
四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政策不變如與本通知不一致,以本通知為準
動詞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2027年12月25日廢止貸款受理日期在2022年12月26日前的,按本通知實施前的政策執行,2022年12月26日后受理的,適用本通知貸款受理日為貸款銀行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職工貸款申請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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