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顯示,自2022年11月1日起,放寬靈活就業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條件靈活就業繳存人及其配偶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購買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可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根據規定,靈活就業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的15倍與繳存時間系數的乘積。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出,例如,秦小姐是南寧公積金中心的靈活就業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5萬元,連續正常繳存時間18個月她家從未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現在想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以家庭名義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按照原貸款政策,由于靈活就業繳存人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李小姐在購買家庭名下第二套自住住房時不能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調整后,李燦小姐按政策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貸款金額為60萬元
同時,《通知》提到,優化現有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繳存人購買商品房用于銷售的,在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后,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業務流程由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此外,放寬住房消費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求存款人及其配偶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租房,在現有住房內安裝電梯等在同一自然年度內,可以針對不同的住房消費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每種住房消費情形可以申請提取一次繳存人和配偶申請同一住房消費的,應當選擇同一住房
聲明:本網轉發此文章,旨在為讀者提供更多信息資訊,所涉內容不構成投資、消費建議。文章事實如有疑問,請與有關方核實,文章觀點非本網觀點,僅供讀者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