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性案例中,一起因放射性醫療設備閑置引發的環境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引起關注。該案中,濟南某腫瘤醫院、某人民醫院及九某醫院因未依法處置閑置的伽馬刀醫療設備,導致環境污染風險,被判連帶承擔290萬元處置費用。
案情顯示,涉事醫療設備長期閑置于九某醫院,且未辦理相關許可證件。合作終止后,各方均未進行依法處置,最終由檢察院提起訴訟。法院一審判決三被告共同支付處置費用,二審維持原判并裁定先予執行,及時消除了環境污染風險。
本案明確了因多個民事主體未履行消除環境污染風險義務造成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重大風險時,應承擔連帶責任的原則,為類似案件提供了裁判要點。
天眼查專業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我國現存在業、存續狀態的醫療廢物處理相關企業超1萬家。從區域分布來看,陜西省、福建省醫療廢物處理相關企業數量位居前列,分別為超2500余家和1800余家。排在其后的是安徽省、江蘇省和湖北省。
此外,通過天眼查天眼風險和深度風險來看,涉及司法案件的醫療廢物處理相關企業約占總數的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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