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地方政 府債務余額實行限額管理,地方政 府舉債不得突破批準的限額。地方政 府債務限額的分配采用“財政部-省-市”逐級下達的方式,新增限額的規模由各地區債務風險、財力狀況和重大項目融資需求等決定。
到2022年,江西省專項債務限額約為7220億元,位列全國第13;專項債務限額與地區GDP之比為22.51%,位列全國第10。
江西省下轄地級市的限額分配,從絕對規模來看,贛州市分配到的債務限額規模最高,為1164億元,而新余市最低,為186億元。從相對規模來看,景德鎮市債務限額與地區GDP之比最高,為26.21%,而南昌市最低,為14.81%。
土地出讓收入是專項債券重要的償債來源。2015~2022年江西省土地出讓收入與專項債務限額之比從78.80%下降至27.15%,同期全國這一比值從53.53%下降至30.64%。2022年江西省下轄地級市的情況如下圖2所示,吉安市土地出讓收入與專項債務限額之比最低,為13.70%,而景德鎮市最高,為65.60%。
重大項目融資需求是決定專項債務限額配置的重要因素。根據財政部的規定,重大項目支出主要根據各地區落實“一帶一路”倡議、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以及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棚戶區改造等重點方向的融資需求測算。
2019~2022年江西省重大項目支出與專項債務限額之比從9.47%下降到5.98%,同期全國這一比值從7.18%下降到3.73%。2022年江西省上饒市重大項目支出占專項債務限額的比重最高,為9.60%,而景德鎮市最低,為0.42%。
聲明:本網轉發此文章,旨在為讀者提供更多信息資訊,所涉內容不構成投資、消費建議。文章事實如有疑問,請與有關方核實,文章觀點非本網觀點,僅供讀者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