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了《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基金管理規定》,完善和明確了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的基金管理要求,促進了中國債券市場的進一步開放該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該規定統一和規范了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的資金賬戶,資金收付,匯兌,統計監測等管理規則,完善即期結售匯管理,允許境外機構投資者通過結算代理人以外的第三方金融機構辦理同時,條例優化外匯風險管理政策,進一步擴大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套期保值渠道,取消場外交易的交易對手數量
記者了解到,該規定還優化了匯入和匯出幣種的匹配管理,提高了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資金匯出的便利性,鼓勵長期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規定了主權機構的外匯管理要求,通過托管人或結算代理人進行投資的主權機構投資者應向銀行注冊
中國人民銀行相關人士表示,條例的頒布有利于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增強中國債券市場對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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