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財政局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通告,對在北京市參保繳費,屬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行業的企業,階段性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保費緩繳政策。
通告提到,符合緩繳政策的企業、單位,可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
參保單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請從4月起享受緩繳政策;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請從5月起享受緩繳政策;6月至10月相關社會保險費緩繳申請時間為當月1日至15日。申請緩繳成功的參保單位,從當月起享受緩繳政策,只需申請一次,無需每月申請。
此外,為確保參保單位可從4月起享受緩繳政策,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的三項社會保險費以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收期限,調整為2022年5月16日至5月27日。自6月份起,恢復原社會保險費征繳時間安排。
聲明:本網轉發此文章,旨在為讀者提供更多信息資訊,所涉內容不構成投資、消費建議。文章事實如有疑問,請與有關方核實,文章觀點非本網觀點,僅供讀者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