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啟幕,全國人大代表、小鵬汽車董事長、CEO何小鵬公布了他的兩會建議。何小鵬聚焦科技企業發展的重點與難點,提交了四份建議,包括推動支持高智能等級人形機器人加速商業化普及、推動在停車場開展低速無人駕駛,實現無人停取車能力、推動智能駕駛保險業務發展以及加快構建eVTOL航空器駕駛員資質認證管理體系。
面向人形機器人,何小鵬認為,機器人可分為五個智能等級:L1級、L2級(基礎輔助智能)、L3級(具身智能和訓練監督)、L4級(自成長智能)和L5級(完全自主智能)。當前人形機器人還接近自動駕駛的L2初級階段,但都期望盡早實現可量產可實現商業價值的L3初階能力。如同在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早期,通過財政政策推動新能源汽車走向市場,成效顯著,機器人行業也可以借鑒這一成功經驗實現可持續的產業化發展。
對此他建議:參考新能源汽車產業初期市場培育的經驗針對智能化程度高的L3級別通用人形機器人面向企業用戶和個人消費者(toC端)的銷售,制定“L3級別通用人形機器人銷售補貼政策”,加速L3級別人形機器人商業化普及和規模化增長。
在自動駕駛領域,何小鵬指出,隨著自動駕駛技術的普及,停車場等低速環境已成為自動駕駛的一個重要應用場景。消費者對L2級離車泊入泊出功能的接受度和滿意度較高。行業中,不少車企正在研發滿足低速L4級別自動駕駛,且可以量產的新一代汽車。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并結合國內實際情況,如果能在安全保障下優先推出面向公眾的低速無人駕駛停取車認證,將產生領先于歐美自動駕駛的國際影響力。
對此他建議:在汽車軟硬件具備,以及云端可安全監管的情況下,允許開展停車場無人駕駛低速泊車和取車的能力評估和試運營?;跓o人化的泊車功能,不僅能夠為駕駛者帶來極大便利,提升停車效率,風險相對可控,更可以為下一階段自動駕駛的逐步開放做準備,給社會公眾以適應和認同的過程,實現有人駕駛和無人駕駛混行的軟著陸,并且通過審核備案和批量推送的探索,不斷優化相關標準,積累管理經驗。
同時,何小鵬指出要推動智能駕駛保險業務發展。他建議相關主管部門加快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不同級別智能駕駛汽車的事故責任劃分,并出臺智能駕駛保險的行業標準和技術指引,為保險公司和車企提供明確指導,規范智能駕駛保險業務的發展。同時,鼓勵車企與保險公司聯合開發適配智能駕駛的保險產品,結合不同技術路線和風險特點,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和保障范圍,并通過數據共享優化保險精算模型,進一步釋放市場需求,加快中國汽車行業向智能汽車高質量發展的轉型。
此外,在eVTOL航空器領域,何小鵬認為有人駕駛eVTOL作為未來城市空中交通(UAM)的重要組成部分;,正面臨日益迫切的駕駛員資質管理需求。全球多個國家已開始進行相關立法和標準研究,但中國在這一領域仍處于起步階段。由于eVTOL航空器在設計和技術上的獨特性,與傳統航空器存在顯著差異,現有的駕駛員資質認證體系無法滿足其要求,亟需建立一套針對eVTOL航空器特殊設計和運行特征的駕駛員培訓體系。
對此,他提出了三項建議:1.建立eVTOL航空器駕駛員分類分級認證體系,制定和完善適用于eVTOL航空器的駕駛員資質和培訓管理要求,新增eVTOL航空器的駕照類別等級,并幫助航空器制造商制定培訓大綱和規范。2.制定傳統航空器飛行員轉成新型eVTOL航空器的培訓要求,使得通過考核要求的駕駛員直接獲得相應eVTOL機型的等級簽注,為新研航空器運營提供充足的駕駛員供給。3.完善eVTOL模擬機和訓練器的鑒定標準,并引入先進技術提升訓練效果,縮短駕駛員培訓周期,降低培訓成本,緩解對真實航空器數量、飛行時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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