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請問貴公司今年春節在一月,春節門店的備貨是提前放在21年的12月份嗎?那加盟商拿貨是否由公司墊付資金?這部分貨品春節的銷售利潤是會算在今年一季度的利潤中嗎?
周大生3月17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1)加盟商春節備貨一部分是在12月提貨、一部分在1月份提貨;2)自啟動省代模式以來,公司會在省區每月的黃金巡展期間給加盟商提供金融政策服務。其他方式采購的貨品基本為現款現貨;3)一月份提貨的貨品銷售收入計入一季度收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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