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指出,公務用車是保障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節約高效履職的重要實物資產。規范和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推動黨政機關帶頭使用新能源車,是鞏固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成果,落實人大國有資產監督和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內容。目前,中央國家機關層面已經形成了以《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為統領,以中央國家機關本級相關制度規定、《中央國家機關所屬垂直管理機構 派出機構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中央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為配套支撐的“1+3”公務用車管理制度體系,在制度建設上實現了對各級行政單位和各類事業單位全覆蓋。各級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要持續推進單位范圍全口徑、車輛類型全覆蓋、管理環節全鏈條,通過公物倉加強車輛資產盤活利用,系統推進管理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深化專項領域試點,在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上作表率。
會議強調,各級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新能源汽車推廣各項政策要求,加強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協同配合,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車配備使用力度。要注重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更好統籌地理區位、統籌動力類型、統籌城鄉差異、統籌車輛用途,積極穩妥推進新能源汽車配備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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