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河南金鑫國際珠寶有限公司下屬的珠寶店購買黃金,辦理了“金益德”黃金卡,公司承諾每年自動增重9%—10%,消費者可以隨時領取黃金或兌付現金。然而,不少消費者發現數年后自己購買的黃金不但沒有升值,反而連本金也領取不了,只能領取工藝金,甚至最后只能領取玉器、翡翠或白酒。
今年1月,河南省鄭州市的姬先生投訴稱,2012年,其愛人在鄭州的金鑫珠寶店一家分店工作時,以員工價購買了10克黃金,參加了該珠寶店舉辦的“黃金銀行”活動。珠寶店給了一張帶有編號的“金益德”黃金卡,卡的背面寫著活動規則:黃金存滿三個月,自動增重1.5%;存滿半年,自動增重4%;存滿一年,自動增重10%。
10年過去了,按照活動規則,姬先生愛人買的“金益德”黃金卡內的黃金已經增重了200%,應該達到20克,取出來應該是一筆可觀的收入。2022年底,姬先生愛人前去兌換,先是被金鑫珠寶的工作人員以“沒有預約”為由拒絕辦理,等一周后預約成功,去店里兌換時,工作人員又稱,公司因為資金鏈斷裂無法兌現現金和黃金,唯一的解決辦法是將儲存卡中的黃金等價換取玉石、珍珠或翡翠等。無奈之下,他們只得兌換了一條標價為7999元的“和田玉吊墜”。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早在2008年前,金鑫珠寶便開始發行“金益德”黃金卡。該卡正面印有不同編號,卡上有“金益德”3個大字,卡的右上角寫著“金鑫珠寶”字樣??ǖ谋趁鎸懼顒右巹t:黃金存滿三個月,自動增重1.5%;存滿半年,自動增重4%;存滿一年,自動增重10%。據悉,這是金鑫珠寶推出的“黃金銀行”系列存儲活動之一。
記者了解到,在河南,跟姬先生有相同遭遇的金鑫珠寶“金益德”客戶有很多。由于“金益德”黃金卡是長期有效卡,未設期限,許多人都是長期持有。當他們想兌付時,商家便以各種理由推托,相關投訴也是層出不窮。
河南鄭州的姚女士投訴稱,2011年,她在金鑫珠寶鄭州正弘店購買了11張“金益德”黃金卡,每張8000元,總價值8.8萬元,當初約定的每年增值10%。2022年,當姚女士前去兌付時,其“金益德”賬戶里的黃金已經有607.478克,扣除手續費變現金額261215.5元。姚女士要求按照現金價值兌付現金,遭到工作人員的拒絕,理由是“現在黃金金價太高,公司無力支付”。即使兌付實物金,也只能每月預約兌付10克,全部兌付完需要5年多時間。
據記者調查了解,由于公司經營出現問題,金鑫珠寶在河南省內的多家門店已經關閉,已關閉門店涉及的“金益德”黃金卡兌付業務由金鑫珠寶總店鄭州正弘店負責。
2月7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來到位于鄭州市核心商圈二七廣場北側的鄭州正弘店實地調查采訪。
記者看到店內一片狼藉,珠寶專柜已經空空如也。門口的公告牌上寫著:“各種問題疊加,我司經營早已舉步維艱。連續多年疫情,現承接金益德兌付業務的鄭州正弘店金鑫珠寶專柜已無能力繼續運營,擬春節前關閉,請尚未完成兌付的金益德客戶在2023年1月20日前及時前往柜臺溝通對付。”落款時間為“2022年12月26日”。
編后
黃金作為一種特殊資產,具有一定的保值功能。消費者在一般商業機構而非經批準的金融機構購買黃金,應當遵循一般交易規則追求“落袋為安”;若想利用黃金良好的“價值屬性”賺取長期的持續利益,應當在具有資質的金融機構進行。消費是消費,投資是投資,切不可將二者混淆或捆綁在一起,給個人財產帶來不必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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