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網站昨日發布關于終止對安徽新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審核的決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1日依法受理了新遠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請文件,并按照規定進行了審核。
日前,新遠科技和保薦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安徽新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安徽新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和《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銷保薦安徽新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請》,申請撤回申請文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終止對新遠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審核。
新遠科技是一家專業從事精細化學品研發、生產和銷售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報告期內主營產品包括環氧活性稀釋劑和環氧樹脂等系列產品,未來將進一步拓展縮醛系列高級溶劑和電子級特種環氧樹脂系列產品。
公司控股股東為恒遠控股,實際控制人為程振朔。恒遠控股直接持有公司69.74%的股份;程振朔直接持有公司7.75%的股份,并通過恒遠控股和安徽至簡間接控制公司73.51%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81.26%的股份。
新遠科技原擬在上交所主板公開發行股份不超過4,301.52萬股,公司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公開發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發行后總股本的25%。公司原擬募集資金124,700.00萬元,分別用于年產4.3萬噸縮醛系列精細化學品及0.5萬噸電子專用材料項目、智能化和數字化升級項目、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
新遠科技的保薦機構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陳嘉輝、劉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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