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據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醫療保障局,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分階段實施本市特困行業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適應性
本市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適用的社會保險費緩繳上述行業中以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有雇工的單位,按照企業辦法緩繳對于應由職工個人繳納的部分,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自愿緩繳。
采用期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緩繳期為2022年4月至6月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延期繳納期限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間,企業可以申請不同期限的延期付款2022年4月份已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從5月份起可以申請緩繳,緩繳月份可以延長一個月,也可以申請退還4月份的費用延期付款期間,滯納金將被免除
處理過程
緩繳期間,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狀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從受理申請當月起納入緩繳范圍未及時申請且未繳納2022年4月社會保險費的貧困行業企業,視為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社會保險費需要延長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的,可以在6月底前申請延期緩繳初創企業可從投保當月起申請緩繳,企業類型變更為上述行業的,可從變更當月起申請緩繳
資格認定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根據方便,快捷和不增加業務負擔的原則進行審核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審核企業是否適用緩繳政策時,應以企業在參保登記時自行申報的行業類型為準現有信息不能滿足行業分類需要的,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由企業出具其行業類型的書面承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追加付款
企業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最遲于2022年底前繳納到位,延期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原則上應在延期繳納期限屆滿后一個月內繳納在此期間免收滯納金,稅務機關應及時提醒企業繳納滯納金根據企業實際需要,提前申報應繳納的延期費用,稅務機關應及時征收企業依法注銷的,應當在注銷前繳納延期費,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注銷流程及時辦理
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自愿暫停繳費后,可在2023年底前補繳2022年未繳的月供繳費基數可在繳費時本市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處理
企業逾期緩繳養老保險費,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應當先補足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緩繳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相關待遇緩繳失業保險費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和參保失業職工失業保險待遇工傷保險費延期繳納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緩繳期間,企業未履行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的代扣代繳義務的,按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規定處理。
緩繳期間,停發以繳納社會保險費為基礎的各類就業創業補貼,緩繳金予以補發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自愿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按實際繳費對待
組織實施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醫療保障部門和稅務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完善內控機制,有效防范風險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稅務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簡化工作流程,大力推廣網上辦公等無紙化服務方式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稅務機關要建立信息溝通協調機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月向稅務機關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傳遞緩繳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行業類型,緩繳險種和期限,緩繳期限,緩繳金額,人數等信息
聲明:本網轉發此文章,旨在為讀者提供更多信息資訊,所涉內容不構成投資、消費建議。文章事實如有疑問,請與有關方核實,文章觀點非本網觀點,僅供讀者參考。

